關于做好2017年度國家和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
冀科協〔2017〕5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協:
按照中國科協指示精神及財政部《關于下達2017年“基層科普行動計劃”資金預算的通知》要求,在征求省財政廳意見的基礎上,為創新基層科普服務理念和服務方式,圍繞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不斷提升基層科普服務的覆蓋面和實效性,推動實施國家和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資金分配及使用依據
2017年,財政部將國家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專項資金由專項轉移支付調整為一般性轉移支付,以推進各級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參照中國科協、財政部的做法,按照我省改革轉移支付分配的有關要求,省科協、省財政廳結合我省基層科普工作實際,采取因素分配的方法,將國家和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專項資金分別分配給市級財政和縣級財政。同時,省科協、省財政廳不再直接審批項目,把審批權下放到各市科協、財政局和縣級科協、財政局,由各市、縣級科協會同同級財政局共同確定項目的獎補額度及獎補對象數量,并報省科協備案。
二、項目資金分配原則
2017年度國家和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扶貧攻堅工作、雄安新區建設、“三下鄉”等中心工作,結合全國和我省“科技助力精準扶貧工程”、科普信息化建設等重點工作安排,采取集中財力、突出效果的方式,以向全國和省級貧困縣、環雄安新區縣(市、區)、“三下鄉”實施縣分配為主,以向其他地區分配為輔,對項目資金進行分配。
三、項目資金分配方式
1、國家級貧困縣(區)。分別給45個國家級貧困縣各分配國家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項目資金30萬元。給國家片區外固定縣(區)—涿鹿縣趙家蓬區劃撥5萬元。
2、省級貧困縣。分別給17個省級貧困縣各分配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項目資金30萬元。
3、雄安新區周邊縣(市、區)。分別給環新區周邊的保定市清苑區、徐水區、定興縣、高碑店市、高陽縣;滄州市任丘市;廊坊市霸州市、文安縣,共8個縣(市、區),各分配國家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項目資金20萬元。給固安縣分配國家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項目資金10萬元。
4、其他地區。分別給沒有或貧困縣數量較少的石家莊市、秦皇島市、唐山市、廊坊市、定州市、辛集市,共6個市,各分配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項目資金10萬元;給承擔“三下鄉”工作任務的磁縣分配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項目資金30萬元。
四、項目資金使用方式
1、使用與管理。根據中國科協、財政部《關于印發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2〕171號)和河北省科協、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冀財教〔2015〕110號)的有關規定,項目資金按照“獎勵先進、定額補助、定向使用”的原則進行分配、使用和管理,用于獎補對象開展基層科普工作所需經費。
2、獎補對象。根據中國科協、財政部《關于組織實施“基層科普行動計劃”的通知》(科協發普字〔2012〕12號)和河北省科協、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冀科協〔2010〕32號)、《關于印發河北省“社區科普益民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冀科協〔2011〕11號)的有關規定,為便于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獎補對象應為縣級(含縣級)以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科普示范社區。
3、支出重點內容。結合中國科協和省科協年度重點工作,在編制項目資金預算時,科普專用資料和設備經費中,要重點突出科普e站、農業專家工作站的建設內容;科普活動經費中,要重點突出面向農村群眾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農戶開展科技推廣、技術培訓、技術服務等科技服務費用,[FS:PAGE]每個獎補對象科技服務建檔立卡貧困農民不少于200人。
五、評估考核
1、承擔國家和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實施項目的市、縣級科協是項目責任主體,要強化項目實施管理、監督和評估的主體責任,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加強宣傳和推廣,確保實施效果。相關市、縣科協要會同財政局于12月底前,將工作總結和評估報告上報省科協、省財政廳。
2、各獎補對象在做好項目實施的基礎上,要積極做好、主動配合評估考核工作,按照相關要求保留詳細的支出票據,以及能夠證明實施成效的紙質材料、圖片(視頻)等材料。
3、省科協、省財政廳將按照中國科協、財政部的統一部署,根據全國和省級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各地的實施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下一年度項目資金的分配依據。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范玉鑫
聯系電話:0311—86698028
電子郵箱:hbskxpjb@
通信地址:石家莊市西大街73號
郵政編碼:050011
河北省科學技術協會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