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十三屆河北省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與評選工作的通知
冀科協〔2017〕6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協,省直各單位(含駐冀單位),省軍區、武警河北總隊政治部,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激發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創新創造熱情,努力造就千百萬青年科技英才,激勵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進程中創新爭先,根據《河北省青年科技獎條例》(附件1)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協決定開展第十三屆河北省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與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貢獻;
2.在工程技術方面取得重大的、創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貢獻,并有顯著應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性候選人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選人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薦單位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協共同推薦在本地區工作的候選人,雄安新區推薦人選由保定市統一上報;
(二)省直各廳、局(含駐冀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推薦在本部門或本行業工作的候選人;
(三)省軍區、武警河北總隊政治部分別推薦本系統的候選人;
(四)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可與相關廳局聯合或單獨推薦本學科領域的候選人。
三、推薦名額和獲獎人數
各推薦單位可推薦1—4名候選人。第十三屆河北省青年科技獎評選委員會對各推薦單位的候選人進行評審,評選出第十三屆河北省青年科技獎20名,河北省青年科技獎提名獎10名。并從第十三屆河北省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中擇優推薦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往屆獲獎者不重復受獎。
四、獎勵
河北省青年科技獎、河北省青年科技提名獎以精神獎勵為主。由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科協共同發布頒獎決定,獲獎決定將分別通報各推薦單位、獲獎者所在單位及獲獎者本人。獲獎者有關材料存入其人事檔案,作為考核、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推薦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河北省青年科技獎條例》。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做好候選人的推薦和評選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拓寬選人渠道,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二)推薦人選要向長期在省內科研與生產第一線工作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要注意推薦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作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省內做出的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協擬推薦的候選人,由市科協負責組織上報。
(四)候選人推薦材料是河北省青年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要求上報材料客觀準確,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對材料填報不實者,實行一票否決,并對候選人信譽進行記錄。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
(五)候選人推薦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單位關于非涉密的證明。
(六)候選人不得通過兩個或兩個以上渠道推薦參加評審。
六、推薦材料要求
(一)推薦單位材料
工作情況報告1份,內容包括:[FS:PAGE]推薦單位評審組專家名單,推薦工作程序,候選人人數,所推薦候選人的排序情況等,并加蓋公章。
(二)候選人材料
1.河北省青年科技獎推薦表(附件2)一式3份。須粘貼候選人本人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并加蓋本人所在單位公章;
2.有關附件材料包括: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3篇、專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
(4)技術鑒定證書及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5)技術應用證明材料;
(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
(7)其他材料。
為便于評審,上述候選人材料按順序裝訂成3冊上報。所有上報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
河北省青年科技獎推薦表格可從河北省科學技術協會網站( )通知公告欄下載。
(三)截止時間
請各推薦單位于2017年8月15日前將材料報送河北省青年科技獎領導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七、聯系方式
河北省青年科技獎領導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省科協組織人事部)
聯 系 人:劉若雯 肖開雄
聯系電話:(0311)86069321 86045868
通訊地址:石家莊市西大街73號省科協625室
郵 編:050011
附件:1.河北省青年科技獎條例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科學技術協會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