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七屆“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9〕293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協、雄安新區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會,省直有關部門,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結合本年度工作部署,聚焦新時代科普人才工作發展的需求,進一步激發社會各界參與科普事業的動力和活力,推動我省科普事業發展,根據《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選獎勵辦法(2015年修訂)》,開展第七屆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凡從事、參加我省科普事業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駐冀部隊指戰員、武警官兵,社會團體專兼職工作人員及社會各界人士,均有資格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模范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對科普事業有強烈的奉獻精神和創新精神,業績突出,群眾威信較高;從事科普工作滿3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在制定科普事業發展政策、創新科普工作機制、加強科普組織和隊伍建設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二)熱愛科普事業,積極參與科普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組織和參與群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的重大科普活動,在全省及全國形成鮮明特色的科普工作品牌;
(三)緊緊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面向社會公眾努力普及科學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在提高公眾科學素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突出業績;
(四)有重要實踐指導意義、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行的科普著作、調研成果、論文等,被縣級以上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采用、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原創科普作品;
(五)在科普設施建設、科普教育基地等創建示范活動中貢獻突出;
(六)在捐贈及資助科普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
下列人員不參加評選:
(一)已獲得過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
(二)市(廳)級(含)以上干部。
三、推薦評選程序
推薦評選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評選的方式進行。各地要成立由科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會等有關負責人和專家組成的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做好本地的審核推薦工作。申報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的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領導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一)擬推薦的候選人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產生,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縣級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審核,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向設區市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推薦。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黨群工作部的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組織開展本地區的評審工作,提出候選人名單,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向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推薦。
(三)省直有關部門、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直接向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推薦。
(四)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候選人的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報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委會。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委會評審確定獲獎人選并在全省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推薦和表彰名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部門、省科協所屬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是第七屆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的推薦單位。各設區市推薦名額為5-8人,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區黨群工作部、及省直有關部門推薦名額各為1-2人,每個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推薦名額1人。表彰獎勵名額為60人。縣(處)級干部和企業[FS:PAGE]負責人受表彰比例不超過總數的20%。
五、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獲得者,由河北省科學技術協會、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總工會聯合予以表彰,頒發榮譽證書、獎牌,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享受市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市級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待遇。
六、有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廣泛組織動員,兼顧各行各業,對照評選標準嚴格把關,切實把科普工作業績突出的優秀人才推薦上來。
(二)被推薦人應提交《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呈報審批表》(見附件,A4紙雙面打印一式3份和電子版)、200字以內的個人科普事跡概括材料(電子版)和有關科普方面的獲獎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一式3份,所在單位加蓋公章)。
(三)各推薦單位務必于2019年9月20日前將被推薦人材料和推薦情況報告一并報送河北省科普事業貢獻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河北省科協普及部)。
地 址:石家莊市長安區西大街73號省科協普及部611房間
郵 編:050011
聯 系 人:李 瑾 杜翠麗
聯系電話:0311-86698228
傳 真:0311-86698228
電子信箱:hbskxpjb@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科學技術協會 河北省總工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