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省級學會學術人才評價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
2020年組織開展的學術人才評價試點工作,對發揮省級學會主體作用,探索人才評價模式進行了積極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根據省科協工作部署,2021年將繼續以試點方式組織開展學術人才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學術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學術繁榮,引導和鼓勵省級學會發揮主體作用,創新人才評價模式,積極探索開展具有學會特點的學術人才評價工作,持續優化內部治理,有效增強學會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基本要求
1.學術人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政治立場堅定、學風道德優良,在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業務水平基礎上,有較好的學術交流能力和學術交流業績。
2.通過評價,產生二類學術人才,名稱建議為XX學會(XX領域或專業)學術骨干人才和XX學會(XX領域或專業)青年學術英才。學術骨干人才應小于等于65周歲(1956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青年學術英才應小于等于45周歲(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學術人才評價應充分體現省級學術團體的特點,基于同行評價的方式,面向理事和會員,優中選優,遴選出一批能體現學會影響力、代表學會發展水平的學術骨干和青年人才,并納入本學會的專家隊伍和后備力量。
三、工作安排
各省級學會自愿申報,通過評審確定4個試點學會,給予每個學會5萬元經費資助。各試點學會應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評價,10月30日前完成公示,省科協將于11月30日前組織完成項目驗收。
四、試點學會的申報與遴選
1、申報資格
省科協主管的各省級學會。
2、申報條件
具有較強的學科或行業代表性、人才隊伍具有一定基礎、內部治理較規范、學術活動較活躍、2016年以來學會年檢均為合格。
3、材料要求
申報學會須填寫《學術人才評價試點學會申報書》(見附件2),同時報送2018、2019和2020年工作總結,上述紙質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2020年已參加學術人才評價試點的學會不再申報。
4、審核遴選
省科協將成立評審委員會,根據任務要求結合申報條件進行綜合評審,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省科協綜合示范性學會。評審結果公示后,省科協與試點學會簽訂項目協議。
各學會的申報材料及其電子版請于3月31日前報送,郵寄以郵戳為準,逾期將不予受理。其他未盡事宜請電話聯系。
聯 系 人:李金豐 董勁松
聯系電話:0311-86833867
報送地址:石家莊市西大街73號省科協學會聯絡中心(省科協324房間)
電子信箱:hebcsc@
河北省科協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