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創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協、雄安新區發展改革局,省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國務院印發的《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規劃綱要(2021-2035年)》通知精神,引導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支持科普工作,推進我省科普教育基地發展,滿足公眾對科普教育的需求,大力提升我省公民科學素質。根據《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創建與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省科協決定開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條件
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規定負有科普義務的單位、自愿為社會和公眾提供科普服務,且具備相應工作條件,科普工作成效顯著,具有示范帶動作用,并獲得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協、雄安新區發展改革局和省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一家推薦的法人單位及其所屬機構,可申報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報認定程序
1.推薦。
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協、雄安新區發展改革局和省全民科學素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作為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薦單位,負責組織本地區或本系統的推薦工作。
各推薦單位負責按照推薦名額(附件1)和《辦法》所附《認定申請條件》對申請單位進行遴選推薦。
2.評審。省科協組建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專家委員會,按照《辦法》評議確定省科普教育基地認定建議名單。
3.公示和命名。建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科協予以認定命名為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頒發證書和牌匾。
三、有關要求
(一)各推薦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組織本部門、本專業領域、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基地申報,擇優推薦,在審核申報材料的同時,要更加著重于相關單位平時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已由省科協推薦的全國科普教育基地自動認定為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不再重復推薦。(名單見附件2)
(三)各推薦單位請于11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及各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簽字蓋章(一式二份)和電子版(Word版和PDF簽字蓋章版)報省科協科普部。逾期未報,將按自愿放棄辦理。
聯 系 人:李瑾 李超
聯系電話: 0311-86698228 0311-86054723
電子郵箱:hbskxpjb@
郵寄地址:石家莊市長安區西大街73號(河北省科協科普部)
附件:1.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報名額分配表.docx
2.2021-2025年度全國科普教育基地河北省推薦名單.docx
河北省科學技術協會
2021年11月10日